

在雄安,如果想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材料是什么?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
……
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开展网约车经营
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网约车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具备与其经营需要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四)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材料

(二)关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
申请条件
(一)在雄安新区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车辆为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的纯电动力汽车,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3年;
(四)安装符合国家、河北省和雄安新区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六)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
(七)登记在企业名下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为申请企业实际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企业名下;
(八)登记在企业名下的车辆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后,不得进行抵押登记;
(九)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车牌等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设备,不得安装具备顶灯、空车牌等相近功能的设施设备,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雄安新区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相似;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三)关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
申请条件
(一)年龄未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有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和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五)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想要在雄安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新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点击查看👉完整题库)。
考试由新区建交局组织,申请人可关注雄安发布和政通雄安发布的考试信息,申请人在报考时直接提交材料,复核条件,且考试通过直接发证。考试合格后,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雄安新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网约车驾驶员办理注册或者延续注册,应当通过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向雄安新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继续教育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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